(本篇譯自 “How To Pick A Co-Founder”)
當你開始考慮創業,挑選你的共同創辦人 (co-founder) 是所有決定中最最重要的決定,這遠比你的產品、市場、投資者更重要。
最理想的初期創業團隊的組合是兩個合夥人,過去一起工作或合作過,年齡和財力相近,還懂得互相尊重。最好一位擅長開發產品,另一位擅長把它銷售出去。
「 2 」的魔法
「 2 」 是一個具有魔法的數字:它可以避免三體問題。想想蘋果的賈伯斯和 Wozniak,微軟的 Allen 和蓋茲,早骨文的 Ellison 和 Lane,HP 的 Hewlett 和 Packard,谷歌的 Larry 和 Sergei,雅虎的楊致遠和 Filo,或者 Ebay 的 Omidyar 和 Skoll。
也不是說獨自創業就不可能成功,只是機率比較低而已(嗨!Facebook 的馬克.祖克伯!)。同理的話,三個人也可以(哈囉, @biz、 @ev 和 @jack)。雖然,權力遊戲在三個人牽涉其中的時候可以變得很複雜,例如暗地裡結盟來操控投票結果、爭奪董事會席位等等 — 但這些問題仍然可以處理得來的。四人團隊則是極端不穩定的組合,而當共同創辦人多達五人的話就註定失敗。當四人或五人團隊意外成功的話,通常是因為其中兩位共同創辦人主導了公司。
兩人團隊之所以成功的機率比較高,是因為比較容易達成一致的意見。沒有什麼政治角力、利益分配上比較容易有共識,而且即使在融資後,兩位創辦人也會因為牽涉直接的利益和風險而比一般股東受到更多壓力,因此更積極地管理公司。
與你有共同過去的人
你不會跟一個人初次見面時就決定要跟他 / 她結婚。當然是先約會啊。猜猜在這張照片裡是哪一對有名的共同創辦人:
你們應該一同經歷某些難關,艱難如囚徒困境或者零和博奕。堅持道德很多時候是無利可圖的,選擇即使和利益有衝突、還能跟你一起堅持道德的人。
一位負責創造,一位專職銷售
絕佳的創造者會建立產品原型,甚至有能力全程負責做出一個完整的產品。而優秀的銷售者則可以把產品推銷給客戶、合作夥伴、投資者和員工。
銷售者不代表非得是個「推銷員」或者「生意人」。他也可以是專長技術的,但他必須善於影響別人意念讓他們買他的帳。比爾蓋茲和賈伯斯都不是推銷員,但亳無疑問他們是成功的銷售者。
一致的動機
如果一位創辦人想要創造一個很酷的產品,而另一位想要賺大錢,然後第三位共同創辦人想要建立名聲,這樣是不會成功的。
你必須目光如炬,觀人於微 — 記住這一點:行為永遠透露動機。
取決條件:智慧、精力和誠信
不是兩小無猜的童年玩伴。不是你最喜歡的那個人。不是心甘情願幫你免費工作的駭客。統統都不是。
而是那個擁有高度智慧、精力和誠信的人,而你自己本身就需要具備這三個特質。最好你們有一段共同的經歷,讓你可以評估你挑選的共同創辦人是否也和你一樣。
拒絕妥協
只要你覺得有一絲不對勁,就繼續找。如果你感到有一絲折衷,就繼續找。一家公司的「基因」是由創辦人建立的,而公司文化正是所有共同創辦人自身個人特質的延伸。
挑選「好人」
避免挑選思考過份理性、急功近利的人,他們會讓你無法跳出理性的框架。選擇一位不那麼理性但具有道德感的人,或者一位很現實但仍願意相信好心得好報的人。提防那些看起來光說不練的人。
你不知道的事
擁有商業背景的創辦人很容易受一些迷思影響對於技術型共同創辦人的挑選準則(「他使用 Java 有十年經驗了!」)。技術型共同創辦人也可能有這樣的傾向(「哈佛的 MBA!」)。不管你屬於哪種背景出身,學習另一方的知識有助你掌握全面的資訊,做出最合適的決定。如果挑選的人沒有讓你留下深刻的印象,就繼續往前尋找下一個吧。
常見問題
如果你已經找到了夢幻拍檔,但這位理想的合夥人已經自己創業了那怎麼辦?游說他成為兼職的共同創辦人 — 當你的公司具備足夠強大的牽引力時,他就會放棄自己的點子來追隨你。
分手時,傷心總是難免的
如果你決定和你的共同創辦人分道揚鑣,就果斷的趁早切割吧。重新釋放他的股票份額到期權池讓公司繼續運作,同時招募其他優秀的人來填補這個缺口。謹記一開始就要確切做好共同創辦人期權的分配(又名「婚前協議書」),避免他朝分手的場面變得很難看。想建立一家偉大的公司卻沒有一位偉大的夥伴,就像想要撫養小孩卻缺乏了一位……
咦,本篇文章裡我寫的所有要點同時可以應用在約會和婚姻上面。是巧合嗎?
(鼓勵你,)多多繁衍生息吧。
更新:歡迎同時看看這段跟本題目有關的 40 分鐘訪談。
註:本文章始撰寫於 2009 年 11 月 12 日,原作者為 Naval 和 Ni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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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How To Pick A Co-Founder
原作者:AngelList @ Medium
翻譯者:Queenie So